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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不得隐瞒

发布日期:2013-06-14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浏览次数:532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发生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黑龙江食品网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发生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通知要求,各地要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强化应急值守。各地还要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排查、餐饮单位监督排查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排查。对重点食品品种的重点指标项目进一步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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