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黑龙江食品网 » 食品科技 » 科研机构

分类浏览

正文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5-16  来源: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833

  主要职能  (一)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  (二)制定地方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

黑龙江食品网讯

  主要职能

  (一)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

  (二)制定地方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承担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职责。监督实施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负责查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

  (五)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六)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药品质量安全,发布辖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和不合格药品行为和责任人;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监督实施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资格认定制度和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

  (七)负责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的行政保护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及特种药械。

  (八)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九)指导区、县(市)政府食品药品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黑龙江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黑龙江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黑龙江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