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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期)

发布日期:2022-04-17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353

黑龙江食品网讯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04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等4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常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购进的虾爬子(虾蛄)(购进日期:2021年11月5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哈西商厦家幸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绿知源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榛蘑(生产日期:2021年3月5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黑龙江省绿知源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佳木斯市前进区哈维斯超市中山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年11月8日),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讷河市臻蜀东坡肉包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10月2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齐达内杭州小笼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市松北区富贵有鱼老江湾铁锅炖饭店提供并使用的餐杯、餐盘(抽样日期均为2021年11月17日),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道里区贡线云南米线麻辣香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5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哈尔滨市香坊区浩慷川菜馆提供并使用的餐杯(抽样日期:2021年11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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