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黑龙江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安全认证

分类浏览

正文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4期)

发布日期:2021-12-29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819

黑龙江食品网讯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5批次,涉及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等4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一)绥化市明水县厚德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饺子醋(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日),总酸(以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佳木斯市向阳区俊梅生鲜长安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批次产品,葵花酱油(生产日期:2021年7月15日),全氮(以氮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葵花陈醋(生产日期:2021年10月3日),总酸(以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乐大记快餐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3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市道里区旺朝旋转小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杯(抽样日期:2021年11月5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哈尔滨市香坊区阿福鲜面立汇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黑龙江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黑龙江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黑龙江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