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黑龙江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9-15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332

黑龙江食品网讯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吉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春宽城万达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真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经长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吉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春宽城万达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真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标称生产日期2021年3月7日)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生产企业信息:黑龙江真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尚志市经济开发区。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经调查,黑龙江真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香瓜子215袋,销售210袋(其中15袋为本次抽检样品),出产检验使用2袋,库存3袋,生产者已采取召回措施。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库存产品采取封存措施。
 
  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23日对黑龙江真心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该企业生产不合格香瓜子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黑龙江真心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瓜子3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18.2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尚市监处罚〔2021〕93号)。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黑龙江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黑龙江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黑龙江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