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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3期)

发布日期:2021-03-10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24

黑龙江食品网讯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1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蜂产品淀粉淀粉制品等4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合作区优利生鲜店销售的三道鳞(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10月23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麻山区六合春风味居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10月1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城子河区刘家大院饭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10月13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穆棱市八面通镇健晟星期天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10月1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牡丹江市西安区名都晓荷塘主题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0年10月19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餐具,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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